院属各部门: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请各培养单位近期组织开展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相关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相关要求
1、组织完成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有需要的基地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
2、组织完成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件2);
3、附件表均需导师及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并盖章;
4、请各研究生培养研究所统筹组织安排开题及中期检查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培养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落实,研究生部将进行现场巡视。
二、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相应材料。
三、联系方式
毛岚 电话:20003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2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