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8月20日至9月8日,根据水利部部署,长江委精心组织、细致谋划、深入暗访、严格督查,圆满完成了西藏、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6个省级行政区河长制暗访督查现场工作。
本次暗访督查长江委派出百余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工作组,分为21个工作小组,暗访了五省(区)76个地级市和重庆市38个区县,实地查勘河流(段)400余条、湖泊(水库)13个,累计拨打河长、河长办、保洁员电话近500次,现场问询沿河群众200余人,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了各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做好本次河长制暗访督查工作,委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暗访范围、检查方式、组织分工,细化检查内容和相关要求,并制定暗访报告编写提纲,以及电话记录单、群众问询记录单、问题记录单等详细表格,为现场暗访督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暗访督查工作人员克服高温酷暑、复杂路况、高原反应等困难,严格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基层乡村,重点暗访督查各地河湖“四乱”现象及“清四乱”行动开展情况,并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现场督查河长及河长办履职情况。暗访发现,各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同时,暗访也发现各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仍存在部分问题,如河长制公示牌设置不合理、信息不准确、内容更新不及时,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 “四乱”问题有待进一步清理,沿河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较为突出,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未能全面深入基层群众等问题,并及时联系有关河长及河长办,督导各地抓紧整改。
下一步,长江委将及时总结分析暗访督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掌握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性地开展督导检查与暗访工作,督促各级河长及河长办履职尽责,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在各地落实生根、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罗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