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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自治区本级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稿件来源]:土保所 [作者]:许文涛 范仲杰 [发布时间]:2024-08-28

      8月27日,长科院土保所承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自治区本级项目(以下简称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会议由自治区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组织召开,长科院土保所所长、正高级工程师刘纪根带队参加。

      会上,项目组汇报了项目立项背景、执行过程、建设成果与发挥效益等情况,现场演示了托里县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四预”功能,详细讲解了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服务、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化发布、托里县试点小流域山洪灾害“四预”平台等系统开发成果。经过质询与讨论,验收委员会认为项目全面完成了各项合同任务,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2019年以来,长科院先后承接了自治区水利厅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预警指标复核率定、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山洪数据成果集成挖掘分析等系列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系统、深入、有效地支撑了新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项目的建设成果在两年试运行期间,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效益,据统计,2022、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依托项目成果分别对外发布19期、65期自治区级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靶向发送预警信息510万、1243万余条;2024年以来(截至8月23日),已对外发布58期自治区级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靶向预警信息1315.9万余条,确保预警信息到县、到乡、到户、到人,实现自治区山洪预警信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精细化发布。

      试运行期间,自治区水利厅依托项目建设成果,实现精准预报、靶向预警,科学指导基层防御部门开展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在2023年“5·22”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葛家沟山洪灾害和2024年“8·7”巴州博湖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受山洪威胁地区群众的成功转移避险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对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保障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中,2023年“5·22”乌鲁木齐山洪灾害避险转移案例,入选水利部山洪灾害“十大成功避险转移典型案例”,在中国水利公众号进行宣传,充分肯定长科院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激励长科院继续做好山洪灾害防治相关工作。下一步,项目团队将围绕新疆山洪致灾特点,以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为契机、以“三算”“四预”功能实现为基础、以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为抓手,深度挖掘剖析融雪型山洪、混合型洪水致灾等科学问题,持续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基础科研及市场拓展应用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办公室、规划处、建设处、财审处、防汛中心等部门以及特邀专家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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