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人事处 [作者]:研究生部 [发布时间]:2024-06-26
院属相关单位及全体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暑期放假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7月10日至8月25日。
2、放假离院前应征得导师同意, 确因工作(学习)需要不能休暑假的应服从安排,后续可申请调休。
3、离开宿舍时,请切断所有电源、关牢门窗,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假期注意个人安全,禁止以班级名义集体旅游,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5、暑假结束后须按时返院,8月28日前持学生证及缴纳学费凭单到研究生部403办公室注册。因故不能按期返院须按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6、学费缴纳至如下帐户,并在用途或备注栏注明:张三 2024年学费;
开户名称:
账号:42001116256050001120
开户行: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 851665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