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水利部的坚强领导下,2018年10月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正式启动,截至目前,第一批需拆除取缔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地方已上报的约800个项目印发复核意见,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是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的第三阶段任务。自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启动以来,长江委高度重视,将该项任务作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全委之力,会同沿江9省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分别于2018年2月和2018年6月全面完成省市自查和重点核查两阶段工作,全面摸清了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家底。按照工作部署,2018年10月启动工作第三阶段,分为第一批拆除取缔和整改规范两类。
截至2019年6月底,已基本完成第一批拆除取缔任务。另外,据各相关省市上报的情况,除第一批拆除取缔的项目外,沿江9省市根据自身岸线整合需要,拆除了其他各类岸线利用项目200余个。
整改规范方面,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利部的工作部署,共有833个岸线利用项目需开展防洪影响论证,其论证报告审查意见需经长江委复核,沿江9省市要在复核意见基础上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截至目前,长江委已完成地方已上报的约800个项目的审查意见的复核工作,并在征求各省意见的基础上将最终复核意见及时反馈沿江9省市。
下一步,长江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沿江9省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沿江9省市按时完成本次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责任编辑:罗玉兰